煤层气产业化需迈“三道坎”
近年来,我国开展煤层气抽采的煤炭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然而,由于受诸多体制机制性制约,不少地方出现了煤层气采多用少现象,大量抽采的煤层气被排空,既造成能源的巨大浪费,又大大加重了环境污染。有关专家认为,要解决这一状况,需化解三大体制性障碍。
一、化解矿权之争:从气煤分采到气煤共采
目前煤层气资源开发主要分为井下抽采和地面开发两种方式。业内人士表
示,按照我国煤层气储存现状,煤层气开发必须和煤矿企业结合,从设计、规划到抽采、集输上协调同步才有出路。在一些地方,单独进行地面钻井开发,不仅分割了地下煤层气资源,还给将来煤矿安全开采留下了麻烦和后遗症。
有关专家表示,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矿产资源。目前,由于体制上煤层气开采权和煤炭开采权设置交叉重叠,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不协调,造成一些地方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不协调,既不利于调动各方面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煤炭产业的发展。对此,“国家应该统筹管管了”。
二、重建市场机制:从福利化到产业化
近年来,我国许多煤炭企业都相继成立了煤层气分公司,但事实上,很多公司仅采用内部机构式的运作方式,由煤矿母公司抽出瓦斯交给煤气分公司,后者再按极低的价格返给母公司,作为维护费用,瓦斯利用基本属于福利。煤层气的偏低价格,越来越制约着煤层气产业的发展。
专家建议,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一定要摘掉“福利化”的帽子。目前,煤层气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优质、清洁燃料和重要的化工原料,而不仅仅是煤炭生产的副产品。气、煤共采并不是气、煤共吃“大锅饭”,更不是给企业和社会的“福利产品”。只有真正实现煤层气产销市场化,煤层气利用才能形成投资者和生产者的利益链,真正成为一个大有前途的新兴产业。
三、打破条块壁垒:构建社会、企业、地方利益共享机制
近年来,国家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鼓励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条块分割和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实施效果难尽如人意。
例如,在辽宁省,国家鼓励煤矿瓦斯发电上网,但相关政策不配套,发电上网要求必须成立独立公司独立核算才能享受,由于组建公司手续麻烦,所以现在各集团都是自发自用,根本上不了统一电网。同时,瓦斯发电上网难的背后还有电力部门的利益问题。由于瓦斯发电规模小,且不稳定,只让电力部门接收,不让人家受益,肯定没有积极性。此外,煤层气开发利用需要建设与之相配套的长输管线,“建管道本身问题倒不大,关键是土地和农民补偿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专家认为,有关部门要针对地方政府、群众和相关行业的利益,形成利益共享机制,以促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尽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