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总局:成品油税费改革一年来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3日表示,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一年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改革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在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以及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和深远的作用。
谢旭人是在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说这番话的。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分地方财税部门、石油石化企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50多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记者从此次座谈会上获悉,今年1至11月,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税收收入2281亿元,这些收入专项用于替代养路费等“六费”支出,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增加对种粮农民、公益性行业和部分困难群体的补贴。中央财政今年已拨付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151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95亿元。同时,拨付了2009年上半年渔业等六大行业油价补贴资金共计105亿元。
此外,按照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及时足额安排资金,补助各地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山东、江苏等13个省份已率先一次性取消该项收费,共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点1430个,占全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74%;涉及公路里程7.7万公里,占全国同类公路里程的77%。
在确保公路养护和管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全力做好人员安置的财力保障工作。截至11月底,海南、云南、宁夏等地已完成全部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辽宁等省已完成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人员安置;其他各省(区、市)也在积极推进人员安置工作。
谢旭人表示,一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个科学规范的交通资金筹集和分配新机制已经初步建立;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税收收入已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公共财政对交通事业的保障能力大大增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平稳有序展开;人员安置所需资金得到了充分保障;种粮农民、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得到了及时足额的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指出,成品油税费改革在费改税的基本政策目标上,增加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不仅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而且有效缓解了各方利益的矛盾。这次改革没有开征新的税种,而是在现行税制框架内,采用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方式进行,体现了简化税制的要求,降低了改革成本。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谢旭人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不断加强收入监管,为改革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二是督促各地规范交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适应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新的普通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四是继续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机制,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