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钢铁行业限产令遏制产能力度超以往
发布时间:2009-05-14 点击率:1647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向全国各省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和各大型钢铁企业下发了《关于遏制钢铁行业产量过快增长的紧急通报》,提出对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的钢铁企业,要商请商业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
工信部在《通报》中判断,当前钢铁行业产能已严重过剩,"2009年产量只需保持4.7亿吨就能保持供需平衡,产能与国内消费和出口的实际需求相比过剩约25%~30%"。
工信部列举最新统计数据称,被纳入统计的72家大中型钢铁企业第一季度共生产粗钢1.274亿吨,同比增长1.4%,而同期粗钢的表观消费量仅为1.263亿吨,显示国内需求依然疲软,产量仍明显过高。
工信部在《通报》中提出,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责令列入淘汰类的落后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线停止生产,已经停产的严禁死灰复燃;对落后钢铁企业、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的钢铁企业,要商请当地商业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
工信部还要求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水价政策,对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等淘汰类,2005年8月以后建设的120吨以下转炉、70吨以下电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等限制类生产能力继续实施淘汰类、限制类差别电价。
打压落后产能也并不只针对中小钢厂。《通报》中提出“大中型钢铁企业要带头停产部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产能”。
在工信部发出《通报》的同时,5月4日,国家发改委也连发两个文件提出,钢铁行业在2010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