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能源发展思路解析(下)

发布时间:2011-01-20 点击率:143

加快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风电,稳步发展太阳能,促进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的开发利用

水电:做好生态移民占一次能源比重将达6.5%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技术可开发量5.42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刚突破2亿千瓦,开发潜力较大。

国家能源局表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一半以上需要水电来完成。争取到“十二五”末,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达到65%左右。

“发展水电,必须要解决好生态环保和移民问题”,国家能源局强调,要把水电开发与生态环保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在建、已建项目环保工作,加强水电环保技术研发应用,制定绿色水电评价标准和体系,保护生物多样性。

另外,要把水电开发与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要创新移民工作思路,加强移民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移民得到妥善安置,做到“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建一座水电、富一方百姓、美化一片山川。“这不能只是一句口号,新建水电站的批准与否,要审查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上述要求。”国家能源局表示。

水电项目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大重点流域开发力度。重点推进黄河上游、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怒江、澜沧江等流域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早日建成向家坝、溪洛渡等大型水电站,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

核电:确保安全高效谋划中东部核电带

“十一五”期间,我国核电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在建机组28台,占世界在建机组的40%以上。国家能源局在布局“十二五”核电发展时强调,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推进核电建设,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解决核电安全问题,需要研发更为安全高效的核电技术。“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研发固有安全性高的新堆型,以及能适应不同规模电网的系列化核电堆型。做好三代核电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品牌。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上新堆型的合作研发。

要把核安全贯穿于核电工作的建设、运营、设备质量和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加强在运核电站管理,提高安全运营水平。抓好在建核电站安全建设,严格遵守建设规程。推进重大关键装备国产化,加强设备制造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快核电人才培养,以适应我国核电加快发展的人才需求。

优先安排沿海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内陆核电项目。有序开工田湾二期、红沿河二期、三门二期、海阳二期等项目。适时建设桃花江一期,大畈一期和彭泽一期工程。按照国家能源局“十二五”期间的核电项目布局,“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初步形成中东部核电产业带。

风电:重视就地转化利用拓展消纳途径

近年来我国风电发展迅速,2010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已达400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我国对风电发展依然实行积极推动的政策。国家能源局表示,将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重点发展内蒙古、甘肃、新疆、河北、江苏、山东、吉林及东北地区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做好风电基地发展规划和电力消纳外送规划。

目前,风电发展的主要制约是并网消纳难等问题。对此,国家能源局表示,要下大力气解决好风电接入电网和市场消纳问题。重视风电就地转化利用,拓展风电就地消纳途径。加强电网调节能力建设,提高跨区域消纳规模。结合智能电网研究,加强风电并网技术研发和并网标准建设,做好风能和风机发电功率预测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解决方式上,“重视风电就地转化利用,拓展风电就地消纳途径”,被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对于风电装备制造业,国家也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控制系统等关键环节的自主研发能力,扶持大型风电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我国风电企业和风电设备“走出去”。

太阳能:稳步发展可成支柱产业

太阳能是最具发展前景的新能源,“要把太阳能产业培养成为我国先进的装备制造产业和新兴能源支柱产业”,国家能源局表示。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国内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开始启动,光热产业渐渐升温,太阳能热利用广泛普及。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大对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的支持。建设国家级太阳能研发试验中心,增加财政和企业的研发投入。密切跟踪国外太阳能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市场方面,将稳步启动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荒漠和荒芜土地资源的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在城镇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偏远、无电地区推广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在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西藏的适宜地区,开展太阳能热发电试点。

为引导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我国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强行业规划和准入管理,建立产品能耗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能耗高、污染重的光伏发电产品生产。

此外,我国还将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不破坏环境”的原则,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依据资源条件,科学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继续推进生物柴油产业化。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地热发电站。推广地源热泵高效利用技术。

统筹能源发展区域布局

综合考虑能源资源赋存、水资源分布、生态环境承裁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国家能源局提出了“加快西部、稳定中部、优化东部”的原别,构筑区域能源优势互补、资源高效配置、能源开发与环境相和谐的能源发展布局

统筹东中西部能源开发

加快西部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和现代化矿井。发展大型煤电基地和坑口电站群。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快西南地区和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大力发展风能和太阳能。

稳定中部地区能源开发。稳定山西煤炭资源开发,河南、安徽煤炭资源在逐步减少,为延长开采年限,要调整开发强度,不宜以增加产能为目标,要在提高回采率上多下功夫。合理布局燃煤电站建设。适时推进内陆核电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

优化东部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加快海上油气带建设,稳定陆上油气生产。控制东部煤炭资源开采。大力发展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燃气调峰电站和热电联产。严格控制东部地区新增火电项目,在大中城市及其附近地区不再布局建设新的燃煤电站,所需电力通过西部输电解决,也可改善日益恶化的空气质量。

建设现代能源储运体系

我国能源禀赋和消费格局决定了“建设现代能源储运体系”必不可少。国家能源局在“十二五”发展思路中也将之列为重要内容,进行了以下部署:

推进煤炭运输通道建设。加强“三西”地区(山西、陕西、蒙西)以及蒙东、新疆东部外运通道建设,提高北煤南运、西煤东运能力。加强沿海主要煤炭装卸港泊位和长江中部下水港能力建设。

专家表示,西煤东运新通道主要包括“三西”至唐山、晋东南至山东,北煤南运新通道则是鄂尔多斯盆地至中部地区的专用通道。

加强电网建设。完善区域500千伏和750千伏主干网架,实施“全国联网”工程,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继续推进“西电东送”、“北电南送”,建设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路。改造城乡配电网,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网的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水平。

加快油气管网建设。根据国内新建整装油气田上产,以及老油气田增产需要,加强兰州—成都、长庆—华北等原油输送管道,以及西气东输三线、东北管网等天然气骨干管道建设。继续完善华北、长三角、东南沿海,以及沿江地区的成品油管网。建设与海洋油气生产配套的集输管线。到2015年,国内油气管道总长度达到14万公里左右。

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能源建设

“十一五”期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23亿元,总投资1455亿元,提高了农村供电能力和用电水平,解决了3000多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十二五”时期,农村和民族地区能源建设将继续大力推进。

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投入,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使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设施用电得到基本解决,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加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重点解决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四川、内蒙古等省区无电地区用电问题。

继续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和集中沼气建设。到2015年,农村沼气用户达到6000万户,建成3000个规模化养殖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

在农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实施村镇阳光浴室工程,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和节能炉等高效清洁能源技术和产品。

加强民族地区能源建设。加强西藏、新疆电网建设,扩大电网覆盖面。建设西藏、新疆与西北网联网工程。建设格尔木—拉萨天然气管线,让藏区人民用上天然气。在偏远农牧区,建设一批小型太阳能发电、风光互补电站和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背景资料

“十二五”能源发展总的要求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对“十二五”能源发展作了充分阐述,指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加快新能源开发,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完善油气管网,扩大油气战略储备。”还指出要“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建议中还有多处对能源发展做了论述。

链接——开局之年的重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极为重要,国家能源局指出,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十二五”各项能源规划。加快《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审议。抓紧编制油气管网、电网、LNG和石油储备等重点专项规划,以及能源科技、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煤层气等专项规划。

煤炭行业要抓好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做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落实瓦斯发电上网价格补贴。

油气行业需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加大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利用。2011年国内石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超过1000亿立方米。同时,加快天然气调峰能力建设,并全面推进国家石油储备二期项目建设。

电力行业优化发展火电、积极推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其中风电将开工建设甘肃酒泉二期500万千瓦、新疆哈密200万千瓦、内蒙古开鲁200万千瓦、吉林通榆150万千瓦风电项目。启动江苏新的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推动河北、山东、浙江、福建等地海上风电发展。争取并网风机累计达到5500万千瓦。大阳能继续在西部地区开展光伏电站项目特许权招标,总规模在50万千瓦左右。建设青海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基地,推进青海、内蒙古大阳能热发电等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金太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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